共青团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
关于评选2012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各学院团委、教工团总支:
2012年,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学生干部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下,紧紧围绕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和校党政中心工作,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坚持“高品位、精内涵、强特色”的总体工作定位,建团育人,务实创新,高质量、高效率完成团学工作任务,在思想引领、素质拓展、基层团建、第二课堂等方面,服务广大团员青年,取得了一定成绩。为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,推动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,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,校团委决定开展2012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类别
1.西安市教育局五四红旗团组织
2.西安市教育局优秀团员
3.西安市教育局优秀团干部
4.西安文理学院五四红旗团组织
5.西安文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
6.西安文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
二、评优条件
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(试行)》和《共青团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红旗团总支、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(修订)》的有关规定评选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 西安市教育局“五四红旗团组织”申报工作,由各团支部结合各自特点在充分吸取团员青年意见、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形成团支部申报材料,向学院团委提出申报。各学院团委联评、公示后,申报支部填写相应申报表,并与申报材料一起上报校团委进行复审。
2.西安市教育局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,由各基层团组织在学生中民主推荐评选产生,推荐人选经学院党、团组织同意,在学院内公示后,填写相关表格,报校团委。
3. 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,由各学院团委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评选;校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团干部由团支部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候选人并写出推荐材料,学院团委进行初评,在学院内公示后,由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,报校团委。
4.西安文理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由校团委负责评选,依据为我校基层团组织工作量化考核结果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希望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五四评优工作,要注重实绩,实事求是,要把申报推荐典型与推动团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,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,促进团的工作全面进步。
2.需附单行材料的评选类别有:市教育局五四红旗团支部、校五四红旗团支部,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,简明扼要,印章齐全,字数不超过1500字。
3.《推荐表》和事迹材料,各一式两份。推荐市教育局团委和校团委表彰的人选不能重复,2012级学生不能参与优秀团干部的评选。务必于3月29日(周五)前,将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报校团委(纸质材料报一份,电子稿发至团委邮箱)逾期不报者,本年度不予评选。
4.相关表格请在团委网站下载(http://tuanwei.xawl.org) 。评优工作结束后,评优材料一份由学院团委存入该生团档,一份由校团委存档。
联系人:王莉 电话:88275610
电子邮箱:xwltw@163.com
附件:西安文理学院五四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及推荐表
共青团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
二○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
共青团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印发
2013-4五四评优修改.doc